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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(guī)范民間借貸與法治社會的養(yǎng)成

——從“借貸寶”給人的啟發(fā)說開去

2023-08-03 14:05:30 來源:法治日報·法治周末

■ 互聯(lián)網透視

□ 張亮

我們身處各種關系之中,社會就是各種關系的總和。為了讓各種關系有條不紊,人類發(fā)明了規(guī)則、制度,乃至法治。

在法治社會,人和人之間最容易發(fā)生的法律關系可能是“借”與“還”的關系。

媽媽告訴我,她懷我的時候,家里條件不好,村里的小賣鋪老板借了一玻璃罐鹽給我們。這一罐鹽讓媽媽記了一輩子,反復念叨人家的好。不過,說的是“借”,但后來變成了“贈與”,因為老板說什么也不要還回去的那罐鹽。

高中時代的一個同學,可以說是借錢的高手。把全班同學借了個遍,湊了大概八百多元,買了一臺當時堪稱非常高端的CD機。但是,此人品行一般,有借無還,大家都被割了韭菜。這只能是一錘子買賣,如果當時有微信的話,他大概被全體拉黑了。

還記得買房子時為了湊齊首付,找親戚朋友借錢時的窘迫。找誰借、怎么開口、借多少、怎么還、付不付利息,前思后量,搜腸刮肚,反復斟酌。一旦借款成功,欣喜之情難以言表。

人在每個階段都面臨著不同的難題或門檻,向他人借錢,尋求幫助,大概是必須面對的基本問題之一。另外,拋開人情,“借錢”也是金融的基本手段,是盤活存量資金、優(yōu)化資源配置、驅動社會發(fā)展的重要力量。因此,民間借貸的重要性也就不難理解了。

從法律上來講,借貸屬于借款合同行為,是合同之債,借貸雙方依據合同約定的金額、利息、期限履行權利義務。但中國是人情社會,尤其是傳統(tǒng)文化強調“君子之風”“重義輕利”,同事、朋友等熟人間借錢,抹不開面子要求對方打借條。即便打了借條,也是模糊其辭,語焉不詳。如果朋友到期不還,問題更難辦,上門要賬很難為情,最后很可能老死不相往來了。

據統(tǒng)計,2021年,全國民事裁判案件約1188.78萬件,其中民間借貸糾紛、買賣合同糾紛、貸款合同糾紛位列前三甲。2018年至2022年,浙江全省法院民間借貸糾紛連續(xù)五年成為金融案件第一大案由。山東東營某區(qū)法院曾統(tǒng)計,在民事執(zhí)行案件中,民間借貸糾紛占比20%,穩(wěn)居各類執(zhí)行案件榜首,執(zhí)行到位率僅有35.79%。

事實和數據擺在這里,民間借貸糾紛每年耗費大量的司法成本,已經成為沉重的法治負擔。

“借錢,錢沒了,朋友也沒了;不借,朋友沒了,錢還在?!狈婚g的觀點反映的是一種病態(tài)的民間借貸環(huán)境,既不利于經濟發(fā)展、生產力進步,也不利于誠信社會的建設、規(guī)則意識的養(yǎng)成。

“誠信生活,不害他人,各得其所”,這句法諺揭示了法治的真諦。但沒有哪個民族天生就崇尚規(guī)則、信仰法治,法治社會的建設,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長期養(yǎng)成、訓練的結果,特別是現(xiàn)代科技的發(fā)展,讓有些法律規(guī)則變得容易落實,讓有些權利變得觸手可及。比如,火車票實名制后,黃牛、逃票等基本消失,火車站秩序井然;網絡支付風行后,扒竊近乎絕跡,社會治安大為好轉;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的發(fā)展,大大提升了政府的服務、執(zhí)法能力。

民間借貸如此重要,我們如何讓它井然有序呢?如何降低司法和法治成本呢?最近,一款名為“借貸寶”的互聯(lián)網產品引起了社會的大量關注。經過一番研究發(fā)現(xiàn),這款產品對于破解民間借貸困局,推動信用社會、法治社會的建設可能會起到重要作用。

解決問題,必須找準痛點。借款人的痛點為求人幫忙難開口,擔憂開口借錢易影響感情,借到錢又欠人情。對于出借人而言,往往擔心借出的錢難以收回,自己出面催收又非常尷尬。同時,礙于情面難以提出利息和擔保的要求。

“人情”“面子”的存在模糊了規(guī)則、誠信的界限,是造成民間借貸“口難開”“賬難要”困局的重要原因。優(yōu)化民間借貸環(huán)境,將民間借貸導入法治軌道,第一步勢必是打破人情、面子的束縛。

打開借貸寶小程序或App,雙方實名認證下,填入借款數額、歸還方式等關鍵信息,就能自動生成借條?,F(xiàn)在智能終端大量普及,民眾已經形成了日常使用小程序或App辦事的習慣,借貸寶因勢利導,把電子借條引入了民間借貸,可謂抓住了時機。經過多年發(fā)展,該平臺已經積累了1.3億用戶,如果再加上對外輻射效應,從理論上來講,可以帶動2-3億量級的用戶使用電子借條。

對于完整的借貸關系流程來講,打借條或者說簽訂借款合同只是第一步,其他的環(huán)節(jié)也非常重要。

大量借貸糾紛源于“忘”和“拖”,該平臺的電子借條還有提醒功能,債務到期自動提醒,盡量避免無意逾期發(fā)展為故意逾期,導致矛盾升級。

對于確屬逾期的,如果債務人暫時沒有能力全部清償,但有還款意愿,平臺還可居中引導協(xié)商,達成分期還款合同。如果債務人有還款能力,但缺乏還款意愿,平臺幫助債權人對接律師事務所,低成本發(fā)送律師函,以引起債務人重視,創(chuàng)造和解機會。

這就是創(chuàng)新的力量!這就是科技的力量!一款小小的電子程序就能四兩撥千斤,把民間借貸市場逐步引向規(guī)范化、法治化,從而降低司法成本,提升民間資金、社會資源的配置效率。更重要的,對于法治建設來講,科技和信息化平臺讓誠信、規(guī)則有了落地生根的土壤,不再是停留在口頭的空話。

責編:仇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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